太上感应篇浅释:例举八组害他之恶(一)
发布时间:2024-10-09 02:14:08作者:大悲咒全文网
《感应篇·举恶章》在例举八种杀害动物之恶后,又例举了八组伤害他人之恶。原文如下:“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
第一组恶:愿人有失,毁人成功。
愿人有失,就是在内心希望别人遭遇失败与痛苦,不希望别人成功与幸福;毁人成功,就是用外在的言语或行为毁掉别人辛辛苦苦取得的成功。愿人有失是发生在内心,而毁人成功则是表现在外在的言语与行为之上,因此,愿人有失是因,毁人成功是果,如果内心长期执持愿人有失的恶念,则迟早都会有毁人成功的恶行。
《迁善录》中记载:宋国的大夫蒋瑗有十个儿子,一个驼背,一个跛子,一个肢体萎缩,一个双脚残废,一个疯疯颠颠,一个痴痴呆呆,一个聋子,一个瞎子,一个哑巴,一个死在监狱中。他的朋友子皋问他:“你平时行为如何,怎么会有这样大的灾祸?”他说:“平时我也没造什么恶业,只是喜欢嫉妒别人。谁胜过我,我就嫉恨他;谁奉承我,我就喜欢他。听说别人行善,我便怀疑;听说别人有过恶,我就相信
。见人有所得,如同自己有所失;见人有所失,就像自己有所得。”子皋说:“你的心态竟然是这样呀!你很快会遭到灭门之灾。你的恶报何止如此!”蒋瑗听了大吃一惊。子皋劝导他:“天虽崇高,也察知细小之事。你若能痛改前非,必能转祸为福,现在悔改还不算晚。”此后,蒋瑗一一改正生平的恶行,不到几年,几个孩子的病都渐次好了。在这个公案中,蒋瑗只是内心愿人有失,就已经遭到了这样的恶报,如果有真实的毁人成功的言行,其果报更是可想而知。为什么愿人有失就会遭遇这么严重的恶报呢?因为“万法唯心自现”之故,一切都是自心所现,心怎么想未来就会怎么显现。愿人得安乐,自己就会得安乐;愿人受苦,最后只有自己受苦。蒋瑗过去的心态恶劣,愿人失败,不愿人成功,这样用心,对别人也没有什么损害,只是害了自己。
所以,我们应该诚实地观察自己的内心,如果内在具有不希望他人获得安乐的心,就应该警醒。如果内心有这样的恶念,恶报终有一天会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因为愿人有失实际上就是愿自己有失,毁人成功实际上就是毁坏自己的成功。为了改变自己的这个恶心,应该发愿念诵如下四无量心偈至少十万遍:“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我心愉悦,愿诸众生远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第二组恶:危人自安,减人自益。
危人自安,就是通过危害他人、将他人置于危险境地,而让自己获得安全;减人自益,就是通过减损别人的名声、地位、财富等受用,来让自己获得利益。危人自安,危害的主要是他人的生命;而减人自益,减损的主要是他人的财富等受用。不管怎样,这两者都是损人利己的行为。
宋朝李绪,在永安任知府。当时,永安这个地方经常有汪洋大盗杀人越货,李绪怕自己遭遇强盗杀害,于是暗地里推荐他的朋友范铏来代替担任永安知府。范铏在他的推荐之下被任命担任了永安知府,这样李绪就得以脱身离任。后来范铏全家果然被强盗杀害了。不久,李绪被调任临安知府,在上任的途中遇到强盗,也全家被杀害了。这是一个危人自安而受恶报的例子。
将乐县的万安寨有一位张孝廉,贪婪而且放纵,极力侵占盘剥乡里邻居的财产,以增加自己的利益,人们不敢违背他。张孝廉家里本来很贫穷,因为这样减人自益,于是骤然暴富,靠着溪边建筑了很多豪华的房屋以及亭台楼阁,十分奢侈。但没有多长时间,张孝廉被选为蜀中县令,就在半路病死了,家业随即破败,他的一个儿子最终也沦落为他人的奴仆。这是一个减人自益而受恶报的例子。
第三组恶:以恶易好,以私废公。
以恶易好,就是用自己不好的劣质财物换取他人好的优质财物;以私废公,是指因为自己的私心或私事,而耽搁或办坏利益大家的公事。
用自己不好的劣质物品换取他人的优质物品,在本质上就是偷盗,这种偷盗是因为内心对他人财物的贪婪而导致,而贪婪在本质上就是内心对财物的危机感而引发的,这种危机感生起的时候,就会在阿赖耶识之上种下贫穷的种子,将来果报现前时,就会招感贫穷。
例如,将家里使用的一张廉价小凳子带到单位,然后将单位里使用的一张好凳子带回家;将单位电脑中的高档硬盘换到自己家中的电脑中去,这些都是以恶易好的例子。有些骗子在购买小件物品时,乘营业员不注意,用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劣质物品替换手中观看的商品,然后假意还给营业员,之后迅速离开,这也是以恶易好的例子。
宋朝苏东坡,珍藏着一块美玉,有一个叫章持的人,请求他拿出这块美玉,让自己观赏观赏。在观赏的时候,乘苏东坡不注意,暗暗用一块事先准备好的赝品替换掉了这块玉。当时苏东坡并没有察觉,等到了黄州,观看这块玉时才发现被掉包,知道是章持所为。苏东坡因为内心豁达,并没有与章持计较,只是哈哈一笑。没过多久,章持因为贪污犯罪,流放台州,最终在台州病死。这是以恶易好而受恶报的例子。
当一个人担任公职,成办利益大众的公事时,应当尽心尽力为大家把事情办好,若因私事或私心而拖延懈怠,或者不但不尽力成办,反而故意将事情办坏,这就损害了众人的利益,因而罪过尤其重大。
人们常说,最上层领导颁布的政策是想利益老百姓的,但是到了基层执行时,由于基层的执行者自私自利,故意对政策的内涵进行增减,以达到个人可以从中牟利的目的,结果这个被基层执行的政策,不但利益不到百姓,反而将百姓害得很苦,这就是因私废公的典型例子。又如,公务员在上班时间,不去将该做的公事做好,反而利用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炒股,或从事自己个人的其它事务,这也是以私废公的例子。
宋朝时,赵抃与范镇二人因为政见不同而彼此有矛盾。王安石做宰相时,对范镇很不满,想将其排挤出朝廷。有一次,皇上向王安石问起范镇这个人的为人,王安石故意说:“赵抃可能对范镇的为人更清楚。”于是皇上转而问赵抃,赵抃回答说:“范镇是一个很好的忠臣。”皇上问:“何以知其忠?”赵抃说:“前代皇帝仁宗身体出现寿障时,范镇率先请求先皇建立皇嗣,确立接班人,以使天下人心安定。为了这件事,写了十九个奏章,为得到回复,等了一百多天,为此须发都变白了,这样的人不是忠臣是什么呢?”等到退朝时,王安石责备赵抃说:“你不是与他有隔阂吗?”赵抃说:“我怎敢以私隙而废公道呢?”在这个公案中,赵抃就是一个大义凛然之人,他深深地知道“私”与“公”的份量,因而能在关要之时高风亮节,不因私废公,是我们后人学习的榜样。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