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次第初门卷上
发布时间:2022-09-29 18:24:15作者:大悲咒全文网法界次第初门
隋天台智者大师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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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次第初门总序
法界次第初门卷上
法界次第初门卷中
法界次第初门卷下
法界次第初门总序
天台山修禅寺。沙门释智顗。辄依经附论。撰法界次第初门三百科。裁为七卷。流传新学。略为三意。一为读经寻论随见法门。脱有迷于名数者。二为未解圣教所制法门浅深之次第。三为学三观之者。当以此诸法名相义理。一一历心而转作。则观解无碍。触境不迷。若于一念心中。通达一切佛法者。则三观自然了了分明也。故出此三百科。名教仍当。名下略辨体相。始得三卷。
法界次第初门卷上
名色初门第一。
五阴初门第二。
十二入初门第三。
十八界初门第四。
十六知见初门第五。
见爱二烦恼初门第六。
三毒初门第七。
五盖初门第八。
十烦恼初门第九(亦名十使)
九十八使初门第十。
十恶初门第十一。
十善初门第十二。
三归初门第十三。
五戒初门第十四。
四禅初门第十五。
四无量心初门第十六。
四无色定初门第十七(亦名四空定)
六妙门初门第十八。
十六特胜初门第十九。
通明观初门第二十(亦名通明禅)
名色初门第一
一名 二色。
今辨法界初门。先从名色而始者。至论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报歌罗逻时。但有名色二法。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别说一切法门。皆约名色而分别之。无有一法出于名色。故智度论偈云。
一切诸法中但有名与色
若欲如实观但当观名色
虽痴心多想分别于异事
更无有一法出于名色者
一名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应数法。虽有能缘之用而无质碍可寻。既异于色而有心意识及诸数法种种之别名。故谓之为名也。
二色 有形质碍之法谓之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质碍之法。并无知觉之用。既异于心意识法。故称为色也。
五阴初门第二
一色阴 二受阴 三想阴 四行阴 五识阴。
次名色而辨五阴者。以惑者迷名偏重故。大圣教门开名则为四心。对色合为五也。此五通称为阴者。一往而释。阴以阴覆为义。能覆出世真明之慧。而增长生死。集散不绝。故通名为阴。
一色阴 有形质碍之法名为色。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此之十四。并是色法也。
二受阴 领纳所缘名为受。受有六种。谓六触因缘生六受。但境既有违顺。非违非顺之别。故六受亦各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之异也。
三想阴 能取所领之缘相名为想。想有六种。谓取所领六尘之相。为六想也。
四行阴 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为行。行有六种。大品经中。说为六思。思即是行。谓于六想之后。各起不善业善业无动业也。
五识阴 了别所缘之境名为识。识有六种。即是六识。若诸论师多云。识在二心之前。诸大乘经中。明识最居后。今依经为次料简。
十二入初门第三
内六根入 一眼入 二耳入 三鼻入 四舌入 五身入 六意入。
外六尘入 一色入 二声入 三香入 四味入 五触入 六法入。
次五阴而辨十二入者。以惑者迷色偏重故。大圣教门。开色为十。心但为二。合为十二也。通称入者。入以涉入为义。根尘相对则有识生。识依根尘仍为能入。根尘即是所入。今此十二从所入受名。故通受入名。内六入者。此之六法亲故属内。为识所依。故名为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为义。此六既并有生识之功。故通名根也。
一眼入 身分对色。能见色之处名眼。眼是四大造色。体为十色共成。所谓四大四微。身根微。眼根微也。
二耳入 身分对声。能闻声之处名耳。耳是四大造色。亦为十色共成。谓四大四微。身根微。耳根微。
三鼻入 身分对香。能闻香之处名鼻。鼻是四大造色。亦为十色共成。谓四大四微。身根微。鼻根微。
四舌入 身分对味。能知味之处名为舌。舌是四大造色。亦为十色所成。谓四大四微。身根微。舌根微也。
五身入 六分假合之体对触。能觉触处皆名为身。身是四大造色。但有九色所成。谓四大四微。身根微。
六意入。心对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为意。意者即心王也。是中除诸心数法。但取心王。以为意入。
外六入者。此六法疏故属外。识所游涉。故名为入。亦名尘者。尘以染污为义。以能染污情识。故通名为尘也。
一色入 一切对眼。所见之色名为色。色有二种色。摄一切色。一正报可见色。众生身色。青黄赤白黑色等。二依报可见色。外无知青黄赤白黑色等也。
二声入 一切对耳。所闻之色曰声。声有二种声。摄一切声。一从正报色出声。众生语言音声也。二从依报色出声也。
三香入 一切对鼻。所闻之色名香。香有二种香。摄一切香。一正报色处香。众生身中香臭也。二依报色出香。外一切无知色中所有香臭。
四味入 一切对舌。所知之色曰味。味有二种味。摄一切味。一正报色处味。众生身中之六味也。二依报色处味。外一切无知色中所有六味也。
五触入 一切对身。所觉之色名触。触有二种触。摄一切触。一正报色处触。众生身中。冷暖涩滑等十六触也。二依报色处触。外一切无知色中冷暖等一十六触也。
六法入 一切对意所知之法名法。法有二种法。摄一切法。一者心法。是中除心王。但取相应诸心数法也。二者非心法。即过去未来色法。及心不相应诸行。及三无为法。
十八界初门第四
内六根界 一眼界 二耳界 三鼻界 四舌界 五身界 六意界。
外六尘界 一色界 二声界 三香界 四味界 五触界 六法界。
六识界 一眼识界 二耳识界 三鼻识界 四舌识界 五身识界 六意识界。
次十二入。而辨十八界者。以惑者迷于名色俱重故。开色为十。离名作八。合为十八界也。通名界者。以界别为义。此十八法各有别体。义无浑滥。故通受界名也。
内六根界 此具如前明。内六根入中分别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义者。欲使修观之徒推析无谬。不滞十六知见之妄计也。
外六尘界 此具如前。外六尘入中分别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义者。意同六根。中立界名。
六识界者。若根尘相对即有识生。识以识别为义。识依于根。能识别于尘。故此六通名识也。若了识从缘生。岂计有神使知谬取也。
一眼识界 眼根若对色尘。即生眼识。眼识生时。即识色尘。故名眼识界也。
二耳识界 耳根若对声尘。即生耳识。耳识生时。即识声尘。故名耳识界也。
三鼻识界 鼻根若对香尘。即生鼻识。鼻识生时。即识香尘。故名鼻识界也。
四舌识界 舌根若对味尘。即生舌识。舌识生时。即识味尘。故名舌识界也。
五身识界 身根若对触尘。即生身识。身识生时。即识触尘。故名身识界也。
六意识界 五识生已即灭。意为意识。此意识续生。意识生时。即识法尘。若五识能生意识。即以前五识为根。后意识为意识。此意识灭次识续生。是则前意识生后意识。如是亦脱传受根识之名。皆以能生为根。所生为识。今说所生之识。为意识界也。
十六知见初门第五
一我 二众生 三寿者 四命者 五生者 六养育 七众数 八人 九作者 十使作者 十一起者 十二使起者 十三受者 十四使受者 十五知者 十六见者。
次名色阴入界。而辨十六知见者。名色等法中。神我本不可得。而未见道者。悉于名色等法中。妄计有我。我所。计我之心。历缘略辨。即有十六知见之别。广对诸缘。则妄计不可称数。因此颠倒。备起一切烦恼生死行业。今为欲于后明生法二空等一切观门。必须善识假实之法。故略依傍大智度论释之也。
一我 若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无明不了。若即若离中。妄计有我我所之实。故名我为也。
二众生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和合中。妄计有我生。故名众生。
三寿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有我受一期果报寿有长短。故名寿者。
四命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命根成就连持不断。故名命者。
五生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能起众事。如父生子。名为生者。亦计我来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养育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能养育于他。故名养育。亦计我从生已来。为父母养育。故名养育。
七众数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有名色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诸因缘。是众法有数故名众数。
八人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是行人。异于非行之人。故名为人。亦计我生人道。异于余道。故名为人。
九作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能役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能造后世罪福业。故名起者。
十二使起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能令他起后世罪福业。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当后身受罪福果报。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当令他受苦乐果报。故名使受者。
十五知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有五根能知五尘。故名知者。
十六见者 于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计我有眼根故。能见一切色。亦计我能起邪见。我起正见名见者。
见爱二烦恼初门第六
一见烦恼 二爱烦恼。
次名色阴入界。及我等十六。而辨见爱者。若迷此假实二法。则倒想纷然。故三界流转无际。皆是烦恼使之然也。若论烦恼根本。不出见爱。枝派分别。则科目甚多。所谓三毒五盖十使。九十八烦恼。八万四千乃至尘沙等数。此诸科目虽数有多少。而同是烦恼润生之力。体无殊别。但教门善巧。乃约增减之数而制立之。故缨络经云。见着二法迷法界色心。广起一切三界烦恼。通名烦恼者。烦以喧烦为义。恼以逼乱为义。能喧烦之法逼乱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开发。故名烦恼也。
一见烦恼 邪心观理名之为见。若于假实之理。情迷而倒想邪求。随见偏理妄执为实。通名为见。见烦恼者。谓五利使。见谛所断八十八使。及六十二见等也。
二爱烦恼 贪染之心名之为爱。若于假实二事。情迷随心。所对一切事境。染着缠绵。通名为爱。爱烦恼者。谓五钝使。思惟所断十使。及所断结流。爱扼缠盖缠等也。
三毒初门第七
一贪毒 二嗔毒 三痴毒。
次见爱而辨三毒者。此二科既有合离之异。事须分别。若合但取痴一分为见。余一分及贪恚。并合为爱也。若离则见爱之中各有三毒。如此历三界五行。则离出九十八使。一切烦恼通名毒者。毒以沉毒为义。恼坏之甚。故云沉毒。以其能坏出世善心。故名为毒也。
一贪毒 引取之心名之为贪。若以迷心对一切顺情之境。引取无厌。即是贪毒。历三界五行。十五贪使并是贪毒。但上二界烦恼既薄故。别受爱名。
二嗔毒 违忿之心。名之为嗔。若以迷心对一切违情之境。便起忿怒。即是嗔毒。历欲界五行下。即有五嗔使。并是嗔毒。数人义上二界无嗔也。
三痴毒 迷惑之心名之为痴。若迷一切事理之法。无明不了。迷惑妄取。起诸邪行。即是痴毒。亦名无明。无明有二种。一者相应无明。即是与三界五行下八十八使。相应共起。二者不相应无明。即是三界五行下十五痴使也。
五盖初门第八
一贪欲盖 二嗔恚盖 三睡眠盖 四掉悔盖 五疑盖。
次三毒而辨五盖者。若论三毒之体。岂异五盖。但科目不同。名字增减有异。故次分别。所以然者。若没痴毒之名而离痴法。为睡眠掉悔疑三盖。足贪嗔为五盖也。若开五盖则烦恼无量。通名盖者。盖以覆盖为义。能覆盖行者清净善心。不得开发。故名为盖。而此五盖既的为在下所明诸禅正障。故须略辨其相。
一贪欲盖 引取心无厌足为贪欲。分别体相。具如贪毒中说。三界五行中十五贪使。即是贪欲盖。
二嗔恚盖 忿怒之心名为嗔恚。分别体相。具如前说。欲界五行五种嗔使。即是嗔盖也。
三睡眠盖 意识惛熟曰睡。五情暗冥名眠。若心依无记则增长无明。故意识惛惛而熟。五情暗冥无所觉知。谓之睡眠也。数人说为增心数法。犹属见思所断十五痴使摄也。
四掉悔盖 邪心动念曰掉。退思忧悴为悔。若纵无明谬取。则戏论动掉心生。既所为乖失。退思则有忧悔也。亦是增心数法。正属见谛所断三十二见使。摄思惟断。亦有少分也。
五疑盖 痴心求理。犹预不决。名之为疑。若修道定等法。无明暗钝。不别真伪。因生犹预。心无决断。皆谓疑也。世间通疑。非一正论。障道之疑。即是见谛所断。三界四行十二疑使也。
十使初门第九
五钝使 一贪使 二嗔使 三无明使 四慢使 五疑使。
五利使 一身见使 二边见使 三邪见使 四戒取使 五见取使。
次五盖而辨十使者。岂有十使异于五盖。若教门但为修定者说。略立三毒五盖之数。若为修慧者说。欲使明识所断之惑无谬。故须分别为十使也。所以然者。贪嗔二盖。即是贪嗔二使。睡盖之本。即是痴使。离痴出慢。即为慢使。疑盖即疑使也。是为五钝使。掉悔即是邪思掉动之心。若细分别其相。则有五利五钝使之别。而此推之还是五盖。分别为十使也。若开十使。则出一切烦恼。此十通名使者。使以驱役为义。能驱役行者心神。流转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十烦恼。烦恼义如前说。
一贪欲使 引取无厌。名曰贪欲。分别其相。具如贪毒中说。见思所断。三界五行中十五贪。皆是贪使。
二嗔恚使 忿怒之心。名之曰嗔。分别其相。具如嗔毒中说。见思所断。欲界五行中五恚。即是恚使也。
三无明使 迷惑不了之心。名为无明。若以迷心缘境。随有所起。则念念永失。而不知惭愧者。皆是痴也。见思所断。三界五行下十五痴。即是无明使。
四慢使 自恃轻他之心曰慢。若自恃种姓富贵有德才能。轻蔑于他。即是慢也。慢有八种。在下别出。乃至见思所断。三界五行下十五慢。皆是慢使也。
五疑使 迷心乖理。犹预不决曰疑。分别其相。具如疑盖中说。三界四行十二种疑。并是疑使也。
六身见使 若于名色阴入界中。妄计为身。名为身见。若以无明不了。则于五阴中。起二十种身见。则身见有二十种。见谛所断。一行中历三界有二身见也。
七边见使 执边之心。名为边见。若于四边。不了随见。一边为实。余边悉为妄语。如其所见。互执一边。悉堕边见。历三世五阴。即有六十二见。并是见谛所断。合六十二见。同是一边见摄也。又约见谛所断。一行中历三界即有三边见。
八邪见使 邪心取理故名邪见。若无明不了。四谛因果。邪心推获。谓无此理。因断灭出世间善根。乃至世间善根。作阐提行。是为邪见。见谛所断三界四行中。有十二邪见是也。
九见取使 于非真胜法中。谬见涅槃。生心而取。故曰见取。若行道之时。虽入种种观门。而真明未发。无明不了。便谬计所得。以为真为胜。生心取着。皆名见取也。见谛所断。三界四行。有十二见取是也。
十戒取使 于非戒中。谬以为戒。取以进行。故曰戒取。若取鸡狗牛戒。乃至九十五种外道所行之戒。以为真戒。皆名戒取。若人虽持佛戒。见有戒相。亦是戒取。见谛所断三界二行。有六种戒取是也。
九十八使初门第十
见谛门八十八使 欲界有三十二使 色界有二十八使 无色界二十八使。
思惟门十使 欲界有四使 色界有三使 无色界有三使。
次十使而辨九十八使者。正为见思两道惑障不同。欲使修观之者。精识所治之惑。断伏无滥。故教门历三界五行。细分别十使。则有九十八也。亦名九十八烦恼。通名为使。名烦恼者。类如前释。若离九十八使。则出一切烦恼。今依数人明九十八使也。若成实论人。所解则异也。
见谛惑欲界三十二使 苦谛下具有十使。集谛下有七使。除身见边见戒取。灭谛下有七使。亦除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有八使。但除身见边见。故欲界四行下。合有三十二使。
见谛惑色界二十八使 苦谛下有九使除嗔。集谛下有六使除嗔。及除身见边见戒取。灭谛下有六使。亦除嗔及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有七使。亦除嗔使及身见边见。故色界四行下。合有二十八使也。
见谛惑无色界二十八使 苦谛下有九使。集谛下有六使。灭谛下有六使。道谛下有七使。若取若除。皆如色界中分别。故无色界四行下。合二十八使。合三界四谛下。有八十八使。并是能障见谛之惑。为须陀洹见道之所断也。分别使相略说。并如前十使章门辨也。
思惟惑欲界四使 一贪使。二嗔使。三痴使。四慢使。
此使从斯陀含向。入修道断。乃至阿那含果。九品方尽。
思惟惑色界三使 一贪使。二痴使。三慢使。
此三使并是阿罗汉向。用修道智断也。
思惟惑无色界三使 一贪使。二痴使。三慢使。
故三界思惟惑合有十使。足前见谛。合为九十八使。但此三使亦是阿罗汉向断。至果方尽也。
次此应广出诸烦恼科目。所谓三漏。四流。四缚。八邪。八倒。九结。九恼。十缠。乃至五百烦恼。八万四千诸尘劳门。及恒沙等数烦恼。皆从见爱九十八使。离合而辨。若具出科目(云云)。今略出数科。足以显教门明烦恼离合惑障润生之法。诸烦恼科目。至第六卷中。别当更随要而出。
十恶初门第十一
身有三恶 一杀生 二偷盗 三邪淫。
口有四恶 一妄语 二两舌 三恶口 四绮语。
意有三恶 一贪欲 二嗔恚 三邪见。
次诸烦恼结使而辨十恶者。以烦恼既是惑乱之法。能驱役行者心神。乃令触境颠倒。若纵此惑情而起身口意者。则动与理乖。故于三业所起。备有十恶也。通名恶者。恶以乖理为义。此十并是乖理而起。故名为恶。亦名十不善道。以其能通苦报。故非善道也。
一杀生 断一切众生命。故名为杀生。
二偷盗 盗取他财物。故名为偷盗。
三邪淫 于非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淫。
四妄语 以言诳他。故名妄语。
五两舌 构斗之言间他。令致得失分。乖名为两舌。
六恶口 恶言加彼。令他受恼。名为恶口。
七绮语 绮侧语辞言乖道理。名为绮语。
八贪欲 引取顺情尘境。心无厌足。名为贪欲。
九嗔恚 若对违境。心生忿怒。名为嗔恚。
十邪见 拨正因果。僻信求福。皆名邪见。
次此应出四重。五逆。七逆。谤方等经。用僧鬘物。作阐提行。十六恶律仪等。诸轻重恶业科目。皆从十恶中。离合分别而说者。今欲论诸入道要门具出(云云)。至后第六卷中。别当更出。
十善初门第十二
身三种善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口四种善 一不妄语 二不两舌 三不恶口 四不绮语。
意三种善 一不贪欲 二不嗔恚 三不邪见。
次十恶而辨十善者。若人能知恶是乖理之行故。现在将来由斯招苦。则必须息恶行善。可以来世永致清升之乐果。是以次十恶而明十善也。但十善有二种。一止。二行。止则但止前恶。不恼于他。行则修行胜德。利安一切。此二通称善者。善以顺理为义。息倒归真。故云顺理。止则息于重倒之恶。行则渐归胜道之善。故止行二种。皆名为善。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乐果也。
一不杀生 即是止善。止前杀生之恶行。善者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盗 即是止善。止前盗他财物之恶行。善者当行布施之善。
三不邪淫 即是止善。止前于非妻妾淫欲之恶行。善者当行恭敬之善。
四不妄语 即是止善。止前虚言诳他之恶行。善者当行实语之善也。
五不两舌 即是止善。止前构斗两边之恶行。善者当行和合之善。
六不恶口 即是止善。止前恶言加人之恶行。善者当行软语之善。
七不绮语 即是止善。止前绮侧乖理之恶语行。善者当行有义语饶益之善。
八不贪欲 即是止善。止前引取无厌之恶行。善者当行不净观。观诸六尘皆欺诳不净之观行善。
九不嗔恚 即是止善。止前忿怒之恶行。善者当行慈忍之善。
十不邪见 即是止善。止前拨正因果僻信邪心之恶行。善者当行正信归心正道生智慧之善心。
三归戒初门第十三
一归佛 二归法 三归僧。
次十善而辨三归者。如来未兴于世。尔时已有十善之化。是为世间旧善。岂有三宝之可归。大圣初成正觉。方因提谓长者。开授三归之戒。翻邪归正。以为入圣之根本。三乘行者。归宗进行。此为初首也。三归之用。正破三邪。济三涂。接三乘。出三有。佛法以此三归为本。通发一切戒品及诸出世善法。岂同十善之旧法耶。问曰。十二门禅亦是旧法。今何故不三归前说。答曰。若依说教时节实如所问。但今欲次论修行戒定之次。则不得尔。今次三归之下。备出诸戒科目。并同此意。
一归依佛 佛陀秦言觉者。自觉觉他。故名为佛。归者以反还为义。反邪师还事正师。故名归。依者凭也。凭心灵觉。得出三涂及三界生死也。故经云。归依于佛者。终不更归依其余诸外天神也。
二归依法 达磨秦言法。法云可轨。大圣所说。若教若理。可为心轨。故言法也。归者反邪法还修正法。故名归。依者凭佛所说。法得出三涂及三界生死。故经云。归依于法者。永离于杀害。
三归依僧 僧伽秦言众。众名和合。出家三乘行者。心与佛所说事理法合。故名为僧。归者反九十五种邪行之侣。归心出家三乘正行之伴。故名归。依者凭心出家三乘正行伴。得出三涂及三界生死。故经云。归依于僧者。永不复更归依其余诸外道也。
五戒初门第十四
一不杀生戒 二不偷盗戒 三不邪淫戒 四不妄语戒 五不饮酒戒。
次三归而辨五戒者。大智度论云。念佛如医王。念法如服药。念僧如瞻病人。念戒如药禁忌。今所以次三归而明诸戒品。意在此也。故佛为提谓等在家弟子。受三归已。即授五戒。为优婆塞。若在家佛弟子。破此五戒则非清信士女。故经云。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五戒。在天则违五星。在地则违五岳。在方则违五帝。在身则违五藏。如是等世间违犯无量。若约出世。犯五戒者。则破五分法身一切佛法。所以者何。五戒是一切大小乘尸罗根本。若犯五戒。则不得更受大小乘戒也。若能坚持。即是五大施也。此五通名戒者。以防止为义。能防恶律仪无作之非。止三业所起之恶。故名防止。
一不杀生戒 云何名杀生。若实知是众生。发心欲杀而夺其命。起身业有作已。是名杀罪。若不作是事。名不杀戒。其余系闭鞭打等。是杀方便非正罪。
二不偷盗戒 云何名盗。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盗戒。其余计校乃至手捉未离地等。是盗方便非正罪。
三不邪淫戒 云何名邪淫。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守护。若出家戒法护。乃至自妇受一日戒法。若有娠乳儿。及非道处。如是犯者。名为邪淫。若不作是事。名不邪淫戒其余言戏。以物相要。乃至捉手触身。未遂淫事。皆为邪淫方便非正罪。
四不妄语戒 云何名妄语。不净心欲诳他。隐覆实事。出异语生口业。是名妄语。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语戒。妄语之罪。从言声相解生。若不相解。虽不实语。皆是妄语方便。不谓正罪。
五不饮酒戒 云何名酒。酒有三种。一者谷酒。二者果酒。三者药酒。若干若湿。若浊若清。如是等能令人心动放逸。起三十六失。若不饮者。是名不饮酒戒也。
次此应明在家优婆塞优婆夷。一日一夜八戒。出家沙弥沙弥尼十戒。式叉摩那尼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十种得戒。五篇七聚相。乃至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及三千威仪。八万律仪。是中皆应次第略出科目。辨大圣从粗至细制戒之意。事转繁多具列(云云)。今欲且逐要出诸禅定智慧法门科目次第。此诸戒中事数。至下第六卷。别更随要者出之。
四禅初门第十五
一初禅 二二禅 三三禅 四四禅。
今次诸戒品而辨四禅者。上所明戒相。虽复粗细有殊。终是同防欲界身口外恶。既未除细乱。岂能超出欲界之境。若自尸罗皎洁。志在禅门。专修五法(五法在下别出科目)则色界清净四大自现身中缘。是以次第获得根本四禅种种胜妙支林功德尔乃因超欲网果居色界。通名禅者。禅是西土之音。此翻弃恶。能弃欲界五盖等一切诸恶。故云弃恶。或翻功德丛林。或翻思惟修。今不具释。而言根本者。以无量心背舍胜处一切处神通变化及无漏观慧等种种诸禅三昧。悉从四禅中出。故称根本。
初禅有五支 一觉支 二观支 三喜支 四乐支 五一心支。
一觉支 初心在缘名为觉。行者依未到地。发初禅色界清净色法。触欲界身根。心大惊悟。尔时即生身识觉。此色触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觉支。
二观支 细心分别名为观。行者既证初禅功德。即以细心。分别此禅定中色法诸妙功德境界。分明无诸盖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观支。
三喜支 欣庆之心名为喜。行者初发禅时。乃有喜生。但分别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观心分别。所舍欲界之乐甚少。今获得初禅。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则欢喜无量。故名喜支。
四乐支 怡悦之心名为乐。行者发初禅时。乃即有乐。但分别喜动踊心息。则恬然静虑。受于乐触怡悦之安快。故名乐支。
五一心支 心与定法一。故名曰一心。行者初证禅时。乃即着定。而心犹依觉观喜乐之法。故有细微之散。若受喜乐心。自然与定法一。故名一心支。
二禅有四支 一内净支 二喜支 三乐支 四一心支。
一内净支 心无观觉之浑浊。故名内净。行者欲离初禅时。种种诃责觉观。觉观既灭则心内静。心与静色法相应。豁尔明净。故名内净支也。
二喜支 欣庆之心名之为喜。行者初得内净时。即与喜俱发。而喜心未成。次心自庆。得免觉观之患。获得胜定内净之喜。欢喜无量。故名为喜支。
三乐支 怡悦之心名之为乐。行者喜踊之情既息则恬然静虑。受于内净喜中之悦乐。故名为乐支也。
四一心支 心与定法一。谓之一心。行者受乐心息。则心与定一。澄停不动。故名为一心支。
三禅有五支 一舍支 二念支 三慧支 四乐支 五一心支。
一舍支 离喜不悔。此心名舍。行者欲离二禅时。种种因缘。诃责于喜。喜既灭谢。三禅即发。若证三禅之乐。则舍二禅之喜。不生悔心。故名为舍。亦名三禅。乐初生时。是乐三界第一。能生心着。心着则禅坏。故须行舍。
二念支 念名爱念。行者既发三禅之乐。乐从内起。应须爱念。将息则乐得增长。乃至遍身。如慈母念子。爱念将养。故名念支。
三慧支 解知之心名慧。行者既发三禅之乐。此乐微妙。难得增长遍身。若非善巧之解慧。则不能方便长养此乐得遍身。
四乐支 怡悦之心名之为乐。行者发三禅乐已。若能善用舍念慧将护此乐。乐既无过则增长遍身怡悦受乐安快三禅之乐。三禅为最乐。若离三禅。余地更无遍身之乐也。
五一心支 心与定法一。名曰一心。行者受乐心息。则心自与定法一。澄渟不动。名一心支。
四禅四支 一不苦不乐支 二舍支 三念支 四一心支。
一不苦不乐支 中庸之心。不苦不乐。行者欲离三禅时。种种因缘。诃责于乐。乐既谢灭。则不动之定。与舍俱发。故内心湛然。不苦不乐也。
二舍支 离乐不悔此心名舍。行者既得第四禅不动真定。则舍三禅难舍之乐。不生悔心。故名舍支。亦云。证四禅不动定时。不应取定起动念心。若心行舍。则无动念之乖也。
三念清净支 念者爱念也。行者既得四禅真定。当念下地之过。念自功德。方便将养令不退失。进入胜品。故名为念。亦云是四禅中有不动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
四一心支 心与定法一。名一心支。行者既得四禅舍俱之定。舍念将息。则心无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犹如明镜。不动净木无波湛然而照万像皆现。何故此四禅中。独名不动定也。初禅觉观动。二禅喜所动。三禅乐所动。是四禅中先离忧喜。今复除苦乐。故名真定也。三界胜定。无复过此若三乘行人。善巧照了分明。则因此定发真无漏。有漏外道无慧方便。入此定时。不坏身色。直灭其心。入无想定。谓为涅槃。是为邪倒。非涅槃也。从初禅至四禅。有十八法。皆名支者支派也。从四禅中分派。出十八功德。故名支也。
四无量心初门第十六
一慈无量心 二悲无量心 三喜无量心 四舍无量心。
次四禅而辨四无量心者。四禅但是自证禅定功德。而未有利他之功。故乐大功德者。当怜愍一切众生。修慈悲喜舍四无量定。此四通名无量心者。从境以得名。以所缘众生无量故。能缘之心。亦随境无量。故悉受无量心名。
一慈无量心 能与他乐之心。名之为慈。若行者于禅定中。念众生令得乐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慈定。是慈相应心。无嗔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名慈无量心。
二悲无量心 能拔他苦之心。名之为悲。若行者于禅定中。念受苦众生令得解脱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悲定。是悲相应心。无嗔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悲无量心也。
三喜无量心 庆他得乐。生欢悦心。名之为喜。若行者于禅定中。念众生令离苦得乐欢喜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喜定。是喜相应心。无嗔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喜无量心。
四舍无量心 若缘于他无憎无爱之心。名之为舍。行者于禅定中。念众生悉念同得无憎无爱如证涅槃。寂然清净。如是念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舍定。是舍相应心。无嗔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舍无量心。
四空定初门第十七
一虚空处定 二识处定 三无所有处定 四非有想非无想处定。
次无量心而。辨四空处定者。四无量心中。虽有大功德。而未免形质之患累。若行人厌色如牢狱者。则心心乐欲出离色笼。故次无量以明四空处定。通言空者。此四定体无形色。故名为空。各依所证之境。为处境法持心。心无分散。故名定也。
一空处定 若灭三种色缘空而入定者。名空处定。行者厌患色如牢狱。心欲出离。即修观智。破于色故过一切色相。灭有对相。不念种种相。入无边虚空处。心与虚空之法相应。是为虚空处定。
二识处定 若舍空缘识而入定者。名识处定。行者厌患虚空。虚空无边。缘多则散。能破于定。即舍虚空。转心缘识。心与识法相应。名为识处定。
三无所有处定 若舍识处心。依无所有法而入定者。名无所有处定。行者厌患于识三世之识无边。缘多则散能破于定。故舍缘识。转心依无所有法。心与无所有法相应。名为无所有处定。有人解云。舍多识取少识。缘之入定。名无所有处定也。
四非有想非无想定。若舍二边之想而入定者。名非有想非无想定。行者厌患无所有处想如痴。有想处如痈如疮。更有定名非有想非无想处。即舍无所有处。缘念非有非无想之法。心与非有非无想法相应。是为非有想非无想处定。亦云。凡夫外道得此定。谓证涅槃。断一切想。故言非有想。佛弟子如实知有细想。依四众而住。故云非无想得失。合而立名。故云非有想非无想处定。略明三界十二门禅。极在于此也。
六妙门初门第十八
一数 二随 三止 四观 五还 六净。
次四空定而辨六妙门者。前来所明禅定。虽复深远。而并是世间旧法。从初至后。厌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观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门禅。不能发真悟道。是以生死无绝。意在此也。今之六法。前三是定。后三是慧。定爱慧察。能发真明。出离生死。岂同上也。此六通言妙门者。涅槃为妙门。谓能通六法。次第相通。能至真妙泥洹。故云妙门。一家所明。有十种六妙门。今但略出次第相生一科。六门以为次者。此六门既是亦有漏亦无漏禅。于余亦有漏亦无漏禅中。浅而且局。故以为次也。
一数息门 摄心在息。从一至十。名之为数。行者为修无漏真法。先须调心入定。欲界粗散难摄。非数不治。故须善调身息。从一至十。则粗乱静息。心神停住。是为入定之要。故以数息。为妙门也。
二随息门 细心依息。知入知出。故曰为随。行者虽因数息心住而禅定未发。若犹存数则心有起念之失。故须放数修随。心依于息。入时知入。出时知出。长短冷暖。皆悉知之。若心安明净。因是则诸禅自发。故以随为门也。
三止门 息心静虑。名之为止。行者虽因随息心安明净。而定犹未发。若心依随。则微有起想之乱。澄渟安隐。莫若于止。故舍随修止。是中多用凝心止也。凝心寂虑。心无波动。则诸禅定自然开发。故以止为门。
四观门 分别推析之心名为观。行者虽因止证诸禅定。而解慧未发。若住定心。则有无明味着之乖。故须推寻检析所证禅定。是中多用实观四念处也。若观心分明。则知五众虚诳。破四颠倒及我等十六知见。颠倒既无。无漏方便因此开发。故以观为门。
五还门 转心反照。名之为还。行者虽修观照。而真明未发。若计有我能观析破于颠倒。则计我之惑。还附观而生。同于外道。故云是诸外道计着。观空智慧。不得解脱。若觉此患。即当转心反照能观之心。若知能观之心虚诳无实。即附观执我之倒自亡。因是无漏方便自然而朗。故以还为门。
六净门 心无所依。妄波不起。名之为净。行者修还之时。虽能破观之倒。若真明未发。而住无能所。即是受念。故令心智秽浊觉知。此已不住不着。泯然清净。因此真明开发。即断三界结使。证三乘道。故云。其清净得一心者。则万邪灭矣。以净为门。意在此也。
十六特胜初门第十九
一知息入 二知息出 三知息长短 四知息遍身 五除诸身行 六受喜 七受乐 八受诸行心 九心作喜 十心作摄 十一心作解脱 十二观无常 十三观出散 十四观离欲 十五观灭 十六观弃舍。
次六妙门而辨十六特胜者。此二种禅定。大意虽同。而六妙门。一往竖浅横广。十六特胜。则竖长横局。长则位远难穷。次后而明也。皆称特胜者。解释别有因缘事。具出(云云)。但此禅始从调心。终至非想。地地皆有观照。能发无漏。而无厌恶自害之失。故受特胜之名。诸师多以此十六对四念处观。若作此释。则进退约位。但与六妙门齐。分别二种。对特胜之相。竖横不同。略如下辨。适取意用之。
一知息入 修习特胜之初。正依随息。故以知息入为门。即代初数息调心之法。所以然者。数息则闇心而数。故观慧不明。今知息入。则照息分明。故解慧易发。是以用知息入为调心法也。若将十六特胜。横对四念处者。从知息入去。有五特胜。并属身念处观。
二知息出 修特胜者。当以此知息出代数息初调心法也。意如前释。若对念处犹属身念处观也。
三知息长短 修特胜者。藉观以调心。心既静细。则照了渐明。若得粗住细住。及欲界定。定中暗障薄。即便觉息入出。长短之相也。若对念处。犹属身念处观也。
四知息遍身 修特胜者。从欲界定。与观相扶。入未到地。故证未到地定时。即觉身及定法。悉皆虚假。息之入出。遍身微微。如有如无。既于定中。照了分明。染着心薄也。若对念处。犹属身念处也。
五除诸身行 修特胜者。从未到地。欲入初禅时。常应观析。因此若发初禅觉观之法。则身心豁然开朗。如明眼人开仓。即自了了。见仓中所有。分别所证境界。皆虚假空无人我。既无人我。谁作诸事。谁受禅定。是则颠倒所起身业。皆悉坏灭。故云除诸身行。若对念处。齐此犹属身念处观。
六受喜 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应。若证初禅。喜支即能照了。因是喜生无过。故云受喜。若对念处。从此有三特胜。并属受念处观。
七受乐 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应。若证初禅。得乐支时。即能觉了。便于乐支。不起见着。以无所受。而受乐触。故云受乐。若对念处。犹属受念处观。
八受诸心行 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扶。若证初禅一心支时。即能照了一心。不起颠倒。于一心中。获得正受。故云受诸心行。若对念处。齐此犹属受念处观也。
九心作喜 修特胜者。离初禅入二禅时。常自照了。因是若发二禅内净喜。则真喜从观慧而生。故名心作喜。若对念处。从此有三特胜。并属心念处观也。
十心作摄 修特胜者。既因观慧。得二禅一心支。即照了一心。因是倒想不起。故云心作摄也。若对念处。犹属心念处观。
十一心作解脱 修特胜者。离二禅入三禅。常有观照。是故若发三禅即能照了。虽得妙乐。心不耽着。无累自在。故云心作解脱。若对念处。齐此犹属心念处观。
十二观无常 修特胜者。离三禅入四禅时。常修观照。是故若发四禅不动定时。即自观达。定中心识虚诳。念念生灭。故云观无常也。若对念处。从此有五特胜。皆属法念处观。
十三观出散 修特胜者。从四禅入虚空处时。加修观智。内外照了。是故若证空定之时。即知能离色界。缘空之识。自在逍散。而虚诳不实。心不爱着。故云观出散。若对念处犹属法念处观。
十四观离欲 修特胜者。离虚空处定。入识处时。常以观慧。内自推捡。欲离虚空处。离欲之心。是故发识处定。即能观达。识定虚诳不实。心不爱着。故云观离欲。若对念处。犹属法念处观。
十五观灭 修特胜者。离识处入无所有时。以智照了所修之境。能修之心。是故若发无所有处定。即自观达无所有处虚诳不实。心不住着。故云观灭。若对念处。犹属法念处观。
十六观弃舍 修特胜者。离无所有。修非有想非无想定时。即自以智观察所修之法。能修之心。是故若发非想定时。即观照分明。知非想处两舍之定。犹有细想。四众和合而有虚诳不实。非是涅槃安乐真法。则心不爱着。特胜行者。若于地地。修观照了。则地地之中。颠倒不起。心不染着。随其因缘会处。即于是地。发真无漏。证三乘道。略辨特胜竟。言少则意难见。读者必须细心比类令知地地之中。与根本禅四空证定。一往虽同。而观慧有别也。
通明禅初门第二十
初禅 二禅 三禅 四禅 虚空处 识处 少处 非有想非无想处 灭受想定。
次十六特胜。而辨通明禅。此禅竖深横细。定观精巧。过于特胜。故次后辨之。而不次九想背舍后辨者。此禅虽是实观深细。而未具无漏得解。广大对治之用。于破烦恼义劣。故不次背舍等安之。亦以非其气类。今次十六之后。正应从容得所也。言通明者。辨此禅相。具出大集经中。但经不别出名目。而北国诸禅师。坐证此法者。欲以教人。必须标名传世若用根本禅说。虽定名一往相似。而行相迥异。还用此名。说者行人便作常解。则大乖其妙。若安十六特胜观法。虽小相似。而名目都不相关。若对背舍胜处等。名之与观。条然并异。既进退并不同余禅。岂可用余禅名说。故别为立自名。名曰通明。所言通明者。修此禅时。必须三事通观。故云通明。亦以能发六通三明。故云通明。但此禅境界繁多。非可传述。今止列大集经中所出科目示知有此一法门异常所传禅也。
初禅六支 大集经云。言初禅者。亦名为具。亦名为离。离者谓离五盖。具者谓具足五支。言五支者。觉观喜乐安定。一觉支者。云何名觉。如心觉大觉。思惟大思惟。观于心性。是名觉。云何名观。心行大行。遍行随喜。是名为观。云何名喜。如真实知大知小。心动其心。是名为喜。云何名为乐。行于此法。心悦受于乐触。是名为乐。云何名为安。谓心安身安。受于乐触。是名为安。云何名为定。谓若心住大住不乱。于缘不谬。无有颠倒。是名为住。
二禅三支 大集经云。言二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三支。谓喜安定也。
三禅五支 大集经云。言三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谓离五盖。具者具足五支。谓念舍慧安定。
四禅四支 大集经云。言四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四支。谓念舍不苦不乐定。
空处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观身厌患。远离身相。一切身触喜触乐触。分别色相。远离色阴。观无量空处。是名比丘得空处定也。
识处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观。心意识自知此身不受三受。以得远离是三种受。是名比丘得识处定。
少处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观三世空。知一切行。亦生亦灭。空处识处。亦生亦灭。作是观已。次第观识。我今此识亦识非识。若非识者。名寂静我。云何求断此识。是名得少处定。
非想定 大集经云。若有比丘。有非想心。作是思惟。我今此想。是苦是漏。是疮是痈。是不寂静。若我能断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静。若有比丘。能断如是想非非想者。是名获得无想解脱门。何以故。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受想。若有识想。若有触想。若有空想。若有识想。若非想非非想等。皆名粗想。我今若修无想。无想三昧。则能永断如是等想。是故见于非想非非想为寂静。如是见已。入非非想定。已不爱不着。破无明。彼无明已。名获阿罗汉果。前三种定。二道所断。后第四定。终不可以世俗道断。凡夫于非想处。虽离粗烦恼。而亦有十种细法。以其无粗烦恼故一切凡夫。谓是涅槃。凡夫者。外道郁头蓝弗是也。
灭尽定 大集经云。憍陈如。若有比丘。修习圣道。厌离四禅四空处观。灭庄严之道。而入灭尽定也。
今此所述。通明禅支。并出大集经文。是中未有一句私解。读者自具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