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施多少才算功德圆满?
发布时间:2022-04-11 20:33:19作者:大悲咒全文网供施是指上供下施,是对上(三宝、师长、父母等)的供养和对下(孤寡残疾、畜生饿鬼等)的布施,分为:财、法和无畏的供施。是大乘正觉道所要求行持的六度之一,是贪心的正对治,是圆满舍心和成就佛果色身(报、化)的正因,是登地(初地菩萨)主要修持和圆满的善行。当然,同样的发心,供品的数量越多,质量越好则功德越大;同样的数量或质量,以发心越大、越清净功德越大;数量、质量与发心相比,发心最重要。比如,我等大恩导师佛陀与十方三世诸佛一样,都曾因为圆满了六度而最终成就佛果,尽管如此,我们现见尚有很多的贫穷到需要别人帮助的众生。可见,布施度的圆满与否,不是观待众生的富有程度,而是完全观待行者的舍心的圆满;意思是,不是让所有众生完全富有,功德才圆满,而是行布施的人的舍心圆满,即为功德圆满,就称为布施度,“度”有“到彼岸”、“度脱”、“圆满”之义。
布施度(包括其他度)的发心,根据不同的因缘,有不同的分类;
1、成就最快的供施:指密法行者对历代传承上师,特别是自己根本上师的供养,以及无上密法行者在持显明和佛慢时对自己的供养。《五十颂》:“于自誓句规范师……及以身命常承事,况复变动诸财物”;“恒常供养诸如来,亦恒奉献其上师,此与一切佛同等”;“若能与彼恒施供,即是恒施一切佛。”龙树《五次第》:“放弃一切诸佛供,一心专修上师供。”是说以供养自己的上师作为供养诸佛的对镜。
而《胜乐根本续》说:“供养于自己,是供养诸佛。”则是建立在清晰的本尊观和坚固的佛慢基础上的,因保密要求,这里不展开。
2、无上的供施:是大乘成佛的必经之路,是般若密乘的六度万行的布施度。大乘戒律当中的“作持”,即是要求大乘行人必须坚持的善行,六度是很重要的。行人在发了利他的“菩提愿”后,更应该在“愿心”的驱动下,进入实际的“愿行”。可以说,仅仅明白法理而不实际修持的话,就像“说食难饱”一样没有实际意义。在一切的供施中,以对三宝及出世间师长的供养为最尊、最胜,功德极大,称为“供养无上福田”。
3、平等心的供施:《梵网经菩萨戒。二十八》:“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法苑竹林。八十一》:“又居士请僧福田经云。别请五百罗汉。不如僧次一凡夫僧。吾法中无受别请法。若有别请僧者。非吾弟子。是六师法。七佛所不可。故知施有三种。故不可以一概论也“
“世人”、“居士”,为了培植福田,常常以“四事”供养三宝,四事即:衣服、饮食、卧具、汤药(医药)。“请僧”是古代很常见的一种供养方式,即通过僧团统一安排的斋僧行动,期间一切供养都是同一的,完全平等,如果有人别请(单独请)僧人受供,或僧人离开僧团单独受请,则双方都犯戒、得罪。“僧次”是有次第的,平等的、同一的、无差别的供僧。若有人因“不平等的”“分别心”,专门供养“五百罗汉”和“登地菩萨”的圣人,“不如”以佛制要求以“平等心”“依次”供养一凡夫僧的功德大。否则犯“轻垢罪”。因以分别心的专门供养“圣僧”,就破坏了僧团的“六和敬”原则。这也是佛教修平等心的要求。
4、报恩心的供施:报恩心的供施除对三宝的供施外,侧重于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和世间学业的师长的供施。佛教把供施的对象分为三田:三宝是福田,父母师长是恩田,被度的众生为悲田。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在修行佛法求出离的同时,要知恩报恩,对自己的父母、尊长等要供养,乃至对家庭、对社会,尽自己的应尽责任。这是对“恩田”的供施。
5、慈悲心的供施:对贫穷孤寡的扶助,对众生的救度。如:寺院做的“焰口”、“蒙山施食”、“烟供烧施法”等,是对下“悲田”的供施。
6、舍心的供施:昔时佛陀做的“割肉喂鹰”、“舍身饲虎”,是真正的大悲心、大舍心下才能做到的,是真正破除了“诸法真实存在”的“遍计我执”即证空性后做的舍心的供施。
7、供施的圆满:根据《入中论》、《十地经》的理趣:初地菩萨听到有人向他求施,会欢喜踊跃,认为有人给了他积累功德的机会,会非常高兴地去供施,他们的舍心、布施的功德在初地会趋于圆满。而对供施“头目脑髓”之类的,能够有“堪忍性”(容易做到)的,则需到三地菩萨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