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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与法学的对话

发布时间:2024-01-09 02:14:19作者:大悲咒全文网

杨佛兴,男,1928年8月出生,广东惠阳良井人,大学文化,现任北京佛教文化研完所导师。其重要的禅学论文有:《从禅宗公案透视禅学》、《关于六祖惠能禅学文化的几个重要问题》、《论禅、密二宗事理的同异》、《禅宗的解与行》、《禅宗精要与修持》等。

程春明,男,1965年生,1987年留学法国,获得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等学位。2000年回国,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科研处副处长。

2001年春,杨佛兴应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研定会之邀,与程春明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对话,对话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新校大阶梯教室举行。以下就是对话的内容。

程:杨佛兴先生,您毕生致力于大乘佛学,具有足以平静自己和影响他人的德慧和悟性,令我景仰;而我只是在迷惘和冲突的世俗中问学法律。希望以西方人早期间学求道——平等对话的方式向您请教。我们把话题定为:宗教与社会——佛学与法学的对话。

法国人曾声称,他们一手持圣经,一手持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自由就得到保障。前者保障心灵的自由,后者保障物质财产和人身的自由。

我国现在处在一个特殊的阶段,人们对物欲的追求无限膨胀,精神层面却十分匮乏。这与经济发展有关,更可能与传统文化的衰微有关。面对这一现状,除了健全法治,佛教可在多大程度上解决“道德”、“人心”问题?法律与宗教的关系是什么呢?很希望聆听您的见解。

杨:我很高兴展开这样的对话。确实,伦理道德的沦丧令人忧心,这与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人生观教育有关。如果现在还不重视这个问题,其代价将会很大。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我的世界观”一文中间道:“我们这些活着的人终有一死,在这个世界上只作短暂的逗留,目的何在?”这是关于人的终极问题,发人深思!我在青少年时代就常思考:人生不过数十年,人是一死百了的呢,还是死而未了的呢?我今生应如何度过才最有价值、真有意义呢?在圣缘的启发下,我走上了学佛的道路,确知人不是一死百了的,而是死而未了的。有很多人认为:学佛是封建迷信;人生不过数十年,在有生之年,何不及时寻欢作乐?今日世界由此礼崩乐坏,出现两大病症:其一,尽情享乐。既然认为人一死百了,那么就只图享受。为了钱,什么都敢干。有机可乘则贪污腐化,以图享乐;无机可乘,则铤而走险,偷盗、强奸、卖淫、贩毒等等。他们心存侥幸:就算万一被抓到,也都长痛不如短痛,这样死比穷死、饿死还好!这种思想很可怕,以致屡次严打、反贪、反黑、反毒、扫黄,而丑恶等屡禁不绝,这是法律难以治本的原因。其二,邪见名世。这种人也根本不信“因果报应,随业轮回”的道理。恐怖分子滥杀无辜,还想升天堂,简直是痴心妄想!他们死后非但升不了天堂,相反还要受无穷无尽的地狱之苦。

佛教认为众生平等,提倡“清净居心,慈悲救世”;其弘法之道,审时度势,随顺机宜——“言下若相应,即与论佛义;若实不相应,合掌令欢喜”;强调必须破除我执、法执始能悟道证果。《金刚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即:各人破执的程度不同,相应地其证果的品位就有差别。由此可见:正信的佛教徒较易与其他宗教和平共处,不会给国家社会带来麻烦。

程:佛教“因果报应,随业轮回”的观念似乎包含宿命的思想,提倡佛教对国家和社会究竟有什么利益呢?

杨:“因果报应,随业轮回”的法理是佛教至关重要的观念,它同爱因斯坦“宇宙间存有森严的因果规律”的提法是一致的。提倡这个观念对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利多弊少的。我们这一代人(我今年已 70多岁)成长过程中受佛教影响很深。我小的时候和别人争吵后,妈妈常教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不望今世,望来世。这种传统道德观念当时是家喻户晓的。它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一个人相信“因果报应”,他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敢乱来;因为他怕报应。宣传“因果报应,随业轮回”的思想,对醇化道德、维护社会秩序是有好处的。

其实,佛教鼓励积德行善,佛教徒并不囿于宿命观而无所作为,与现代社会健康发展的要求是相适应的

程:在形式上,佛教与法律有着不同的命令格式。佛教通过修性的“戒律”调整心灵世界,达致“自律”;法律则通过“规则”调整个人的外在行动,构成它律。那么,佛教和法律是否矛盾?如果不矛盾的话,又是如何实现其统一性的?

杨:这二者非但不矛盾,而且有互补的必要。佛教和法律都希望实现国家稳定和社会公正。许多法律规则与宗教戒律有渊源关系。基督教的摩西十诫,佛教中的戒律,都禁止杀人,淫乱等;这与法律要求是一致的。佛教特别强调“善恶到头终有报”、“自作自受”,要求佛教徒守五戒、行十善、六波罗密,其目的都是为了止恶扬善、促进安定团结。没有政法部门来镇压犯罪活动,人民的生命财产就没有安全感;没有佛法来净化人心,就难以使人自觉止恶扬善、达到治本目的。深信佛教的因果论者,完全可以自觉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人的先天因素往往已经注定,但是加强后天的教化因素可以养成良好的品格,释迦牟尼佛应世,说因果,劝戒杀、盗、淫、妄言、绮语、两舌,驱除人的贪婪和嗔恨心,就是要究竟人生,无量慈悲普度有情,从“潜意识”(属阿赖耶识)等处去除人性恶的意念,是以个人内心的实证为基础的。一乘顿教说:“愿令凡夫所住处,速舍众苦所集身,当得至于无垢处,安住清净法界身!”其慈悲愿力无边无际,无私无畏!因此,政治和法律对人的行为提出外在要求,而佛教纯洁人的灵魂,内在地教化人,二者相辅相成。

程:根据佛教的教义,是反对杀生的,但是我国的法律却有许多关于死刑的量刑规则,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杨:我不反对死刑。佛教史上有个实例:以前有个皇帝问佛图澄,“现在的人业障、罪恶这么重,你不杀,天下会大乱;杀,又犯了杀戒。请问应如何处理?”佛图澄说“主为人王,以不枉杀为戒杀矣。”答得很明确。

程:佛教一般承认世俗社会的制度、法律、文化的自主权,不干涉世俗社会按照其特有的规律运行。这和中世纪政教合一的体制迥然有别,是合乎现代社会基本规范的。不过,佛教的盛行会不会削弱世俗统治的权威?

杨:宣传佛教不会削弱世俗统治的权威,相反这将鼓励更多的人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首先,信佛是自觉、自愿的。佛教“教化世间,引导世间”是随顺机缘的。六祖云:“言下若相应,即与论佛义;若实不相应,合掌令欢喜。”大乘佛教以无量慈悲包容一切,普度有情,同时丝毫不勉强人。

其次,佛教史上,往往是世俗政权大力弘扬佛教从而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佛教在唐朝最为鼎盛,而唐代也是中华民族鼎盛时期。唐朝许多皇帝都任用高僧作为国师。尽管历史上许多佛教高僧享有极大的尊荣,但是真正的大乘行者从来没有任何权力欲望或诉求;而是在因缘成熟之时,为国家和民族竭尽心力。例如,僧一行禅师在天文学史上作出了辉煌的成就,最后积劳成疾,吐血而逝;唐玄奘不畏艰险西行取经,促进了印中两国文化交流;善无畏、不空等著名僧人在平定安史之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程:您所说的话让我产生一种感觉:佛教是给富有智慧的人准备的,因为只有哲人才能进入不受日常好恶干扰的宁静境界。

杨:我认为:与其说“佛教是给富有智慧的人准备的”,倒不如说“佛教是给有缘人准备的”。你已和我讨论佛学与法学,说明你与佛有缘,你又有较高的智慧,那么只要你信、愿、行三事具足(即:信仰佛教的理论,愿走学佛的光明大道,又能如法修行),你也会大有成就的,也能实现“学佛和学法相互促进,修持的境界和法学的境界双丰收”。

一乘顿教既深人世法之中,又超出世法之上。佛所揭示的是关于宇宙、人生的圆满和终极的真理,我们对此真理唯有仰止和追求,不存在所谓佛教“在现世难以抵御的欲望享受面前适当让步”的问题;一切众生都有佛性,佛教的最终目的就是:令众生都能发心学佛,努力精进,坚持不懈,永不退转,逐渐接近宇宙人生的真理,直到实证佛的果位,转肉身为法身,转无常为永常,转秽土为净土

如果让圆满揭示了真理的佛教在迷真逐妄的世俗的“欲望享受”面前“让步”,我想:这对佛学和法学都没有好处。学佛修行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修行者若未到八地 (不动地)菩萨境界,有退转的可能。故冯达庵大阿阇黎所著《<金刚经>提纲》结经偈云:“……奉劝后来诸学人,未达顶峰勿遽止。”(信息来源:摘自《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文集》)

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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