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时胎儿的感受
发布时间:2024-04-13 02:11:28作者:大悲咒全文网 (文:转载)
想知道“做人流”时 胎儿的感受么?!!!
在美国,每年大约有一百五十万人次接受人工流产手术,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堕胎”。我国目前每年接受人流手术的人次也在增加,且年龄层不断下降,十几岁的少女接受过两次以上手术的大有人在,广告上多少医院标榜着所谓的“无痛人流”,让接受手术的女性安心,但胎儿呢,胎儿不会感到痛吗.......
堕胎被默许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人们看不见堕胎手术对腹中胎儿的影响。电影《无声的尖叫》(播送堕胎时子宫内的情形) 引起很多争论,经过审查后被电视台禁止播送,因为它使人情绪沸腾。
这部电影剖视一个十一个星期大的女婴被堕胎时的情形:
这部电影用新的音波技术,让我们看见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她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头部被撕掉,跟着你看见死去的孩子被肢解,头部被压碎,然后逐块被吸走。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没有人还会讲无痛的堕胎。执行这堕胎手术的一名医生也不忍看完这部影片,他马上冲到播放室的外面,虽然他曾做了几千次堕胎手术,他以后再也没做过一次。
大部分的堕胎是在前十二个星期内进行的,胎儿仍然很小,可以用一个强力的抽吸器把他吸出,这个抽吸器的能力是普通家用吸尘机的二十五倍。 这个方法叫做抽吸割除术 (suction curettage),抽吸器的力量撕裂或者绞拧胎儿的身体,将肢体逐部撕开,直至 只剩下头部来。胎儿的头部太大,不能从吸管中通过,所以堕胎的人需要用钳子插入子宫 内,攫获这个单独漂浮的头部,然后将它钳碎,直至能够通过抽吸管,那么头部也就被挪走。
尼芬淳博士描写这个过程说:基本上,胎儿是被砍碎,然后用抽吸器吸出,出来的时候只是一堆的肉碎。
许多发达国家及大多数宗教都极反对堕胎。但有很多女性是拿堕胎不当回事的,竟然有很多女孩子用堕胎来减肥丰胸,简直是寻死行径。许多医生也不负责任,根本不讲堕胎的危害,让女性在稀里糊涂中受害。
当抽吸管在子宫内转动,胎儿四周的膜和液体马上被抽走,那小小的生物也被撕裂,最后,连接于子宫表皮的胎盘也被拔出。有一本手册封这一阶段的堕胎作如下的形容:无论何时察觉有物质流入管内,活动就会停止,直至它全部流出,然后又继续转动,在整个抽吸割除术过程中,你会看见混着血的粉红色组织,一点一点的通过塑胶管流出。
另一个堕胎程序叫做D e「扩张和吸取」(dilation and evacuation)。这个程序通常 用在第四到第八个月。子宫颈被扩大,插入子宫的不是抽吸器,却是手术钳(好象大工具 钳),把胎儿的身体夹着,逐部拧掉,一块一块的取出,然后将脊骨和头颅骨压碎拔出,另外用一把割除器或者锋利的椭圆形刀子刮干净。
在D C「扩张不和割除」(dilation and curretage)手术中,这把刀子被放置子宫内转动,当碰上障碍物,刀子就集中刮擦。换言之,胎儿的手臂可能被割走,腿部被割走,面部被砍碎,头部被砍掉,身体被肢解,切断为很多细块,然后身体各部分和胎盘被抽吸而出……
将胎儿身体有计划地砍碎的技术名词是「分碎术」(morcellation)。这些手术都有很多潜伏的危机,如果堕胎手术是将胎儿切割或者抽吸,身体各部分必须谨慎地被重新凑合,证实整个婴儿都在子宫外,因为胎儿的任何部分如果被留在子宫里,会有感染病毒的危险。1978年,一份呈交「双亲计划协会」(Association Planned Parenthood)医生的报告,对D E技术有如下的形容:
「为了减轻子宫口的损伤,胎儿被分成细块抽出,因为胎儿头部的尺寸和形状,通常是最难被压碎和拔出的,工作人员要数点胎儿的每一块骨胳……」
另一个堕胎手续是「盐水法」(Saline method),就是盐毒法,是用在第四到第七个月,是1970年代最常用的方法。这个手术是用一支三吋半到四吋的针,从母亲的腹壁插到羊膜囊(ammiotic sac)中,抽出200mm的羊水,然后以一种强度的浓盐水替换。在这个程序中,胎儿是把盐吞掉,在盐中「呼吸」,基本上,胎儿全身的皮肤被盐熨伤,慢慢被毒死,于是母亲开始分娩,排出一个死的、烧伤了的,和枯萎的婴儿。偶尔有些婴儿在这个手续中幸存,生下来就有严重的并发症,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婴儿的组织和器官都因出血而破坏,动脉静脉破裂而在身上留下巨大的青肿。
其它堕胎办法是用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激发的。前列腺素包含一些贺尔蒙类的化合物,当被注射或使用在子宫肌的时候,可以损坏胎儿的血液循环,剧烈的收缩,然后被排出。因为前列腺素不是对未诞生的胎儿直接有毒,这样的堕胎方法结果比盐水法产生更多因打胎失败而出生的胎儿。打胎失败使医药工作人员十分麻烦,尤其是母亲:「婴儿为生存奋斗,喘不过气来,到处抽动乱移,使母亲难忘,在观看这些婴儿死亡之后,当时的情景会在脑中不断的重复,母亲会有一段自责的时间。
通常,如果孩子出来而仍然是活着的话,他们就让他饿死,也有把他勒死或者杀死的。
事实上,因为这些堕胎办法非常难忍受,所以才发明D E,就是为了要避免打胎不成功的问题。趁胎儿还在子宫中「隐藏」,把他切割,压碎,或者毒死,结果仍是致命的,只是对母亲和医药工作人员而言,没有那么清楚可见。不管如何,它对医药工作人员的影响仍然是一样的。例如:
在夏成夷的麦德茂(McDermott)和查亚(Char)报导:「护士们觉得自己代替了其它城市中的地下堕胎者,和他们一样,亲手去把婴儿(他们所用的字,形容那些排出的胎儿身体部分,或者仍然温暖的胎儿,有时甚至还在呼吸)切片或砍碎。」……
医生们也在所难免。很多国家都报导,愈来愈多医生因为内疚而沮丧崩溃。
还有一个办法,叫做子宫切除术(hysterotomy),用在六到八个月期间,这个办法和剖腹产术(Caesarean section)只有一个不同之处,整个手术是为了谋杀婴儿,不是为了救他。这个手术是把肚子切开,直入子宫,取出婴儿,不照顾他,让他死去,或者早在母亲体内先勒死他(婴儿是不能在子宫外被勒死的)。一旦婴儿是在子宫外,他不可以被杀死;否则医生就犯了谋杀罪。按照法律,他只可以被饿死。
一个小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对待生命我们没有权利这样做.也许只因为你我一时的错误,其实很多时候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我问过许多学医的朋友,也听到一些让人心寒的事!随便堕胎不只危险性高,而且可能产生严重后遗症;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胚胎骨头或组织而造成的不孕。如果堕胎超过三次,那些经验丰富的妇科医生会告诉你,你可以怀孕,但你以后很难再生出Baby!
堕胎还带来一种隐性心理疾患,美国科学家研究,堕过胎的妇女患抑郁症的比例高于没堕胎的三倍。堕过胎的妇女的自杀率竟然高于没堕过胎的妇女五倍。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研究表明,堕过胎的妇女,意外死亡(车祸、被杀等)的几率也高于没堕过胎妇女三倍……科学家很奇怪,堕胎跟车祸以及盗匪奸杀有什么关系